
中共九江市委农村工作部﹝九江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﹞,以下简称市委农工部(市政府农办),为市委(市政府)工作部门。 (一)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和市委、市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工作部署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,并对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。 (二)开展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,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研究深化农村改革、发展农村经济、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发展战略,提出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意见,对全市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。 (三)协调市直农工部门、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涉农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农村改革工作进行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指导,参与实施农科教战略,协调指导农科教结合工作。 (四)负责全市农村工作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文稿的起草、审核,以及需要以市委、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全市综合性涉农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审核;参与、指导拟定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。 (五)负责对县(市、区)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工作指导,负责县(市、区)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工作。 (六)协助政府规划、协调、管理对农业投入,研究提出农用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重点,监管产业化资金的使用;对市级农业产业化资金提出安排意见。 (七)负责全市农村经济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;指导和协调农村民间流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。 (八)制定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的培训规划,组织市直农口部门、县(市、区)农口单位、乡(镇)干部的教育培训;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工作。 (九)协助市委组织部了解、掌握和指导市直农口部门班子建设,牵头组织市直农口部门副县(处)级干部的年度考核。市委在任免市直农口部门副(处)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前,市委组织部征求市委农工部意见,市直农口部门县(处)级后备干部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同时,报市委农工部备案。 (十)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。 (十一)负责对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管理。 (十二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地址:九江市长虹大道66号市政府大楼六楼电话:0792-8223548(办公室) 0792-8211552(综合科)传真:0792-8211550邮箱:jjxncwz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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